版权家:版权“警笛”应长鸣
时间:2017-11-15
“著作权法自1990年实施以来,对维护权利人权利,鼓励创造创新,规范市场秩序,促进产业发展,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增长、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,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,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、国家版权局局长聂辰席指出。
版权家:原创作品不被尊重,网络空间严重受创
据媒体消息统计,2005年至2016年,全国各级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.63万件,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362件,收缴各类违规违法制品超过4.7亿件。
值得重视的是,网络空间已成为侵害原创作品重灾区,自2005年开始,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、工信部等部门联系12年开展“剑网行动”,集中打击篡改侵害网络原创行为。截至2016年,工信部等部门共处置违法违规网站3332个,其中,查处涉及非法视频的违法网站就达358个。
据某公司遭网络信息传播侵害事件了解,多数情况下,网络平台对受到侵犯的维权请求相对配合,但仅限于被动配合,尊重原创著作意识薄弱,很多被侵链接今天删了,随后又死灰复燃,这种情况下就只能不停发函要求删除链接,既耗时又耗力。网络平台若能在保护著作权方面有所更多主动作为,加大追责及处罚力度,也成为广大版权人对外呐喊的真实心声。
版权家品牌总监黄清华女士多次称,“在网络版权维护需求不断递增的大市场下,难发现、难确权、难交易是版权历来存在的三大难题”,而普通人想要博得一场版权保护的胜利,堪比登天。
版权家:迎难而上-申请数字版权,只要3分钟
在互联网时代,困扰原创者的问题是如何快速实现数字版权申请。至2017年10月,版权家数字版权服务平台可实现3分钟申请数字版权。作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首批示范平台,版权家已累计完成版权服务570000次。
更为称颂的是,版权家APP通过区块链、人工智能登记辅助AI机器人可以实现三分钟极速数字版权申请,版权家App可自动识别身份证号码、姓名、地址等信息,无需手动填写。可申请的数字作品可以是文字、图片或者是视频,支持主流的多种文件格式。作品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通过,即可获得其颁发的DCI数字版权登记证书,拥有国家法律效力,终生有效。